東華大學社會學系師生參訪花蓮地方法院及國民法官法庭,瞭解法院業務及設施,培養民主法治的公民素養
在國立東華大學教學卓越中心三創經費支持下,社會學系社會問題AA課程師生於11月6日參訪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以及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含花蓮簡易庭)暨國民法官法庭院區,瞭解投標流程及家事服務等業務說明、旁聽法院公開審理案件、走訪臨時羈押室,並在12月即將首度開庭的國民法官法庭,模擬國民法官法庭交互詰問的環節,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公民素養。
11月6日上午由訴訟輔導科王馨瑩科長,以及法官助理周禧源負責帶領師生參訪。正好有場投標業務即將進行,師生在投標室等待期間,科長特別安排花蓮縣政府駐花蓮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向師生說明工作業務。該業務是由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承辦,機構社工在法院直接提供服務,讓民眾就近獲得立即的協助。根據家庭暴力事件中被害人的危急狀況和各種需求進行個案處遇。必要時也會透過法律扶助和出庭服務協助被害人完成司法救濟。
花蓮縣政府駐花蓮地方法院也設有家事服務中心,提供婚姻、家事商談、心理諮商服務,提供家事事件的當事人能在法律訴訟期間獲得更完整的支持陪伴與協助。目前是委託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負責受理縣府委託案的執行,工作內容包括個案工作、家庭工作、辦理親職講座、社區宣導與校園推廣等政策宣導。該中心也協助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諮詢的預約。
就在師生專注聆聽業務說明的同時,投標時間一到,投標匭悄悄從台前升起。科長說明開標前會開放民眾投入投標書與保證金,待開標時間一到,投標匭會再降下,由執行部門進行相關拍賣程序。由於當日未有民眾投標,科長便帶領師生前往電子看板,一窺拍賣的不動產被登載的細節,同學們此起彼落的討論著地段與價格,躍躍欲試的畫面,為肅然的法院增添一絲趣味。
緊接著,師生一行人前往法庭大樓,科長再三強調到法庭內旁聽要求絕對肅靜。師生們在法庭審訊過程中,可以實際觀察到法庭內空間配置、聆聽法官訊問被告犯案過程與個人生活狀況。王科長事後解釋,法官會根據被告經濟條件、家庭暨生活狀況予以量刑,而非僅以冰冷法條簡單定讞。有學生事後向科長詢問,為何被告沒有律師陪同羈押審查?科長說明,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31條之1「被告所涉之案件,如果是屬於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的案件,或被告本身因為身心障礙,致無法完全陳述案情,或具原住民族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或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向法院請指定時,法院應該要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否則毋需強制設置辯護人。
隨後,沿著法警室狹小的樓梯向下行走,來到夜間羈押室,重重鐵門後分別設有男羈押室、少年收容所,以及女羈押室。不見天日的地下室流竄著陰冷的氣息,主要是夜間收容具逃亡之虞的被告或通緝犯。科長詢問同學為何頂部的照明需加裝鐵網,同學們很快回答,乃是防止被告利用燈管攻擊自己或他人之行為發生。座落在最外側有間木質地板、牆壁及金屬柵欄全以厚厚防撞墊保護的「VIP房」,同學好奇詢問科長,才知是為防止因吸食毒品有幻覺或有自傷可能的被告自我傷害所設計的羈押室。
告別了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師生前往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含花蓮簡易庭)暨國民法官法庭院區。首先由執達員李維佳引導大家通過檢查門,前往國民法官法庭。接著由法官助理李思蓉負責介紹國民法官制度。為了讓同學體驗國民法官法庭審訊的過程,現場準備模擬法庭的劇本。師生經由隨即抽樣的選任程序,抽出6位國民法官及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邀請在場師生擔任審判長、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等角色,體驗開審陳述、交互詰問的過程。模擬法庭後,執達員李維佳邀請參與模擬法庭師生分享坐到法庭上的感受。擔任國民法官的學生多表示會緊張、有肩負重任之感。李執達員說這正是大多出任國民法官民眾的真實心情。至於有法官袍、檢察官袍、律師袍加身的學生也感受到會有左右他人命運的壓力,謹慎之情渲染了整個法庭。
透過帶領師生走進法庭,理解現行社會試圖回應犯罪問題的過程,並學習從制度中反思是否有改善的空間。再次感謝教學卓越中心三創經費支持,以及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協助,此次參訪使同學更瞭解法治的精神,促進公民素養的提昇。